台北市衛生局於10月前往早餐店、咖啡店、超市及賣場等處抽驗24件油脂類產品,檢驗反式脂肪酸含量。結果發現,有3件產品反式脂肪酸含量標示不符規定,包括早安美芝城弘爺漢堡叁拾捌號朝食所

其中,早安美芝城圓山捷運概念店抽驗到的「美奶滋沙拉」,來源廠商為美芝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營養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為「0.5公克/每100公克」,但實際檢出為每100公克反式脂肪酸含量0.71公克;叁拾捌號朝食所抽驗到的「白沙拉」,來源廠商為晨間廚房國際餐飲股份有限公司,營養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為「0.11公克/每100公克」,但實際檢出為每100公克反式脂肪酸含量0.44公克。2間公司均違反反式脂肪含量標示值誤差允許範圍的「小於或等於標示值之120%」。

此外,弘爺漢堡如意店抽驗到的「厚奶精(非乳為主)」產品,來源廠商為皇車食品有限公司,包裝標示宣稱「本產品不含反式脂肪酸」,但實際檢出每100毫升之反式脂肪酸含量0.05公克,標示不實。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反式脂肪來源有天然、人工,前者存在牛隻等反芻動物中,後者則因油脂精製高溫製程中產生微量反式脂肪或來自氫化植物油,其氫化目的是增加油脂穩定性,使油脂更加耐高溫,但若製程中氫化不完全,即會產生危害心血管健康之反式脂肪。

因此為維護國民健康,衛福部規定自107年7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部分氫化油),違反者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且需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法規,正確標示食品營養成分,以保障消費者健康。同時也提醒消費者,購買時應留意營養標示中反式脂肪含量,選擇低反式脂肪或無反式脂肪的產品。

叁拾捌號朝食所抽驗到的「白沙拉」,每100公克反式脂肪酸含量0.44公克,標示不實。   圖:台北衛生局/提供

美芝城圓山捷運概念店抽驗到的「美奶滋沙拉」,檢出為每100公克反式脂肪酸含量0.71公克超標。   圖:台北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