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未像過去那樣在 10 月、 11 月舉行,引發外界揣測。倫敦大學中國問題專家曾銳生向《德國之聲》表示,這未違反中共規章。有鑒於中國經濟形勢極其嚴峻,習近平很可能需要更多時間來考慮決策。
來自北京方面的消息指出,八、九月間,中共就三中全會議題和報告提綱徵求全體中委和省部級領導意見,意見最集中的三個方面是:
一,檢討戰狼外交得失,與歐美恢復友好合作關係,止住外資外企撤出的勢頭,並穩住就業。
二,房地產大幅鬆綁,取消三條紅線,允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促銷政策。
三,對民營經濟和民族資本,要進一步明確其合法地位,取消歧視政策,享受與中央企業、國家企業的同等待遇,盡快恢復經濟活力,提振股市信心。
由於各方意見與習近平初衷相差甚遠,短期內無法形成共識,三中全會只能往後推遲。
自中國改革開放以來,中共三中全會通常在中共每屆全國代表大會的次年 9 月到 12 月召開,其中以 10 月和 11 月偏多,只有兩次特例:一次是 1984 年 10 月召開的十二屆三中全會,距離十二大有兩年時間;另一次是十九屆三中全會因為涉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在十九大次年 2 月召開。
目前已經進入 12 月中旬,除非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本月再度開會,不然今年之內召開二十屆三中全會的機率很低。

中共政治局常委會成員,包含李希、蔡奇、趙樂際、習近平(總書記)、李強、王滬寧、丁薛祥(由左至右) 圖:翻攝自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