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推動可燃廢棄物轉製固體再生燃料(SRF),有媒體以實際案例報導質疑政策配套不全,對此,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對於外界提出的質疑,後續將強化SRF製造及使用端的審查管理制度、要求產品品質及符合相關空污排放標準,落實查核輔導,旦發現業者有假SRF之名、行污染之實的具體事證時,絕對依法調查不寬貸

日前有媒體報導,台灣推動SRF,但因政策配套不全,使得有業者假SRF之名、行焚化爐之實,衍生空污等問題,讓一樁減碳美事演變成壞事。根據循環署的說法,SRF是以具適燃性之廢棄物為料源,並依符合規定的設備轉製而成的燃料,可替代煤炭使用,具有減碳效益。

循環署自2019年起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2020年訂定「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規範包含廢棄物料源、製造廠應設置必要設備、品質管理、後端使用設施種類及污染防制設施等,並訂有SRF品質標準;環保機關依據上述規範進行審查核准,後續據以查核管理。

此外,現行使用SRF的設備,利用高溫燃燒充分破壞戴奧辛,並搭配良好的空污防制設備達成戴奧辛排放減量。鑑於現行已有SRF品質規範與管理方式,循環署2023年檢核全國SRF製造廠書面文件,並與地方環保機關合作完成66家次現場訪視作業,仍有各廠技術參差不齊情形。

因此循環署表示,為改善提升品質,將採取精進措施,包括新設廠改採三階段審查(書審、試運轉、現勘),建立中央地方會審機制,組成技術小組協助地方進行審查,提升審查品質,以確保新設製造廠產製SRF的能力。

在既設廠部分,則規劃執行稽查輔導專案計畫,檢視料源、製造及使用各環節是否符合規定,並要求落實SRF採樣及檢測,以確保製造品質;經查不符規定者,即要求依限改善,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撤銷或廢止其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環境部表示,將務實面對目前SRF政策推動上發現的問題,參酌各界建議納入修正,提升管理強度,並落實查核輔導,達成政府推動SRF轉廢為能的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