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今(27)天表示,該會24日舉行第1屆第11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經全體董監事通過84件賠償金申請案、27件賠償金保留款申請案,以及1件被剝奪財產所有權返還申請案,總賠償金額超過1億元。
該會指出,截至今年10月底,共受理1,773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除633件仍在辦理中外,累計已通過1,079件申請案,通過率超過6成。另外,該會受理204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權利回復申請案件,已通過3件,駁回56件;多數駁回案件為判決未宣告沒收,或雖有宣告沒收但後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所有權有因國家不法行為遭剝奪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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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表示,董事會也通過自權利回復條例施行以來第4件財產所有權因國家不法行為被剝奪的權利回復案件。該件被害者所受刑事有罪判決暨罪、刑及沒收之宣告,業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告撤銷。經該會調查,過去依判決被沒收的不動產,其中,有部分目前為國有閒置狀態,因此,該會作成返還原財產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