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藝人「炎亞綸」7月遭抖音網紅「耀樂」指控,交往期間未經同意拍攝性愛影片。今(8)日調查結果出爐,他遭檢察官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至於強制性交部分則是不起訴。對此,他中午也社群平台發聲,列出7點聲明表示「至今仍不能理解,耀樂提告的動機是為名還是利?」。

日前炎亞綸因涉嫌偷拍未成年私密片,遭婦幼警察隊查扣手機、平板等3C產品,並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諭令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今日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炎亞綸涉嫌以手機拍攝與少年性行為的影片,以及持有性影像,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意圖散布而持有性影像影片2罪起訴,強制性交等部分,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對此,炎亞綸稍早也於臉書發聲寫下「這五個月來,很認真、誠實地面對自己的過去,而今天算是一個階段的結束」,並列出7點聲明,表示經檢察官裁決,已證明了自己從未對耀樂有過強制性交與黑道恐嚇的行為,也從未有任何散布影片的意圖。對於自己不識法律誤觸,進而造成社會不安深感抱歉,也提到自己與耀樂近五年仍有聯繫,因此至今仍不能理解,對方提告的動機是為名還是利,並感謝這段期間給予他鼓勵的人,「對不起讓各位難過,我會秉持一貫的態度,認真的面對,不閃躲」。

最後,炎亞綸深知自己身為公眾人物,有社會的道德責任,因此對於絕對沒有做的事,他再次感謝檢察官的明鑑,至於觸法之處,他也會遵守承諾,持續貢獻社會。此外,他認為現在眼前要做的除了面對起訴,更重要的是盡全力把自己的生活過好,不讓家人、朋友擔心,因此他表示將暫時不再對外多說什麼,只希望這件事能儘快落幕。

稍早炎亞綸也於臉書發聲,列出7點聲明。   圖:翻攝自FB/炎亞綸 Aaron 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