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寡婦樓都更案引爆爭議,國防部昨(7)日表示,已函請城鄉分署、新竹市政府審查撤銷最優申請人及解除契約可行性,後續將與相關單位會商後並適法處置。對此,竹市府都發處昨日表示,有收到國防部來函,此案為國防部委託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發包,非屬市府權責,是否解約會尊重國防部決定。

市府都發處表示,此案範圍屬國防部土地,國防部為活化國公有土地,採公辦都市更新方式,並委託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城鄉分署)發包公開招標實施者,並於103年6月17日簽約。

都發處指出,此案基地內因另涉文資、綠資源、環評等議題,市府於103年起陸續依規進行相關審議作業,其中文資審議過程也考量公益性,已提高區內歷史建築修繕經費至新台幣1.7億元。

都發處表示,由於此案是屬國防部土地的公辦都更案件,市府基於都市更新主管機關受理審議,將持續依法依規、公開公正方式辦理相關審議程序。

都發處也說明,因此案非屬市府權責,如果國防部決定要持續進行委託,市府會依規進行辦理,若要解約,市府尊重國防部決定。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昨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新竹寡婦樓都更案招標涉及行賄舞弊,經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國防部以「契約無相關規定」表示無法處理。

邱顯智指出,國防部可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0條,「影響採購公正的違反法令行為……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國防部應立即發函給新竹市政府暫停環評和都更程序,再來處理解約的法律程序。

而國防部對此表示,國防部於民國102年依眷改計畫,將大面積土地以公辦都更方式,委託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分署),辦理「新竹寡婦樓公辦都更」國有土地活化及公開招商評選事宜。

國防部指出,由於案經法院判決,得標的最優申請人因不法行為影響招商公正,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已依法依約函請城鄉分署、新竹市政府審查撤銷最優申請人及解除契約可行性,後續將與相關單位會商後並適法處置。

圖為新竹市寡婦樓舊址。   圖:擷取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