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搭載ADAS(先進駕駛輔助系統)的車輛日漸普及,不過也因此造成國道車禍頻傳,對此,運安會主委林信得表示,台灣目前並無真正的自駕車,因此開輔助系統將手放開相當危險,但卻有車商卻聲稱自駕2.5級或近3級,這樣有點害人,因此未來事故經認定為啟動ADAS重大案件,就算未達死亡3人調查標準,也會主動立案調查。
據高公局統計,2021年至今年9月,國道追撞施工車事故279件,其中140件車輛配備輔助系統,佔50.2%;其中配有輔助系統且有開啟,仍發生事故有60件、占42.9%。
另外,2020年美國依據《自動駕駛法案》發布「聯邦自動駕駛系統指南」;日本2020年訂定《道路運輸車輛法》,認證自駕車合法效力並建立檢驗制度,於2023年修訂《道路交通法》,自駕中因系統故障導致事故,製造商可能要承擔過失責任;目前運安會立案調查公路事故,有死亡要3人以上等相關標準,美國運安會調查電動車自燃案,不必有死傷,就可主動調查,運安會卻沒有,要求檢討調查標準。
對此,林信得表示,其實台灣目前並於真正的自駕車,都是搭載ADAS車輛,但部分車商會和車主「臭屁」宣稱,輔助系統有2.5級接近第3級,或美國第3級標準,但美國第3級自駕車在美國有限定行駛區域,不是隨便都能開;而台灣目前僅為第2等級標準,不能相提並論,這樣說「有點害人」。
目前搭載ADAS的車輛在市面上漸增,但常聞車商銷售時未和車主說好,讓車主開車時「手就這樣放掉」,甚至還聲稱該車輛是「美國三級」自動駕駛系統,但事實是台灣目前還無真正的自駕車。
搭載ADAS的車輛,撞上國道緩撞車極為頻繁,目前運安會已啟動小組,未來不論是否發生死傷,發生事故就會調查,相信廠商也會緊張,駕駛也能作為參考,至於這樣調查人力是否充裕?林信得指出,目前人力確實有點吃緊,因調查不如外界想像容易,人員也要訪談,除了費時且難度頗高,但會持續累積調查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