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今天(26日)表示,提升警消人員待遇應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的期待,也需要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才能真正落實。
林子倫表示,針對台中市盧秀燕市長所提相關議題,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政府編制人員人事費屬自治事項,相關預算本應以自有財源優先編列,惟中央基於協助立場,則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及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按一致性標準納入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財政支出設算,再視財政情況判斷是否予以補助。
林子倫指出,考量調升警消人員危險(警勤)職務加給政策決定時間為今(2023)年年中,各地方政府預算編列恐不及支應,中央日前已先請地方政府函報經費增加情形,全額撥補所需增加經費。明(2024)年起則依法回歸既有機制,且因各直轄市基本財政收入皆大於支出,故無需再行補助,相關補助皆依既有法律辦理,並無所謂「中央開支票、地方買單」之情形,期盼地方政府能繼續與中央共同努力,持續加強對於警消第一線人員的照顧,作基層同仁最有力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