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踢爆前立委黃國昌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透天厝是「超級違建」。黃國昌今天(13日)特別在臉書發出近900字「汐止老家越界暨既存違建之處理進度報告」長文,強調自己一切依規定、依法處理,即便新北市政府沒有要求拆除,仍堅持拆除既存違建;並由於屋齡久遠,擔心拆除影響結構,最後決定「全棟拆除」。黃國昌還對家人溫馨喊話:「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即使換了個地方,家依舊是最溫暖的避風港」。

黃國昌表示,國產署7月14日透過媒體「放話」,才第一次知道,爸媽30多年前蓋的老家,竟然有越界到國有地的狀況。而既然目前所有權已經登記到黃國昌名下,黃國昌強調,「那就負起責任,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所以在7月17日收到國產署通知後,當天就繳納使用補償金12744元,也依國產署公文的指示正式申請租用;但8月下旬國產署又突然通知「不能承租」,要求「騰空返還」。

黃國昌列出處理的3個重要時間點:8月21日,相關單位公務人員正式完成「指界」(測量人員依據舊有地籍圖及其他可靠資料,使用現有測量技術協助指出界址位置,藉以確認土地所有權部份)。8月23日,自行雇工進場拆除國有地上設施;8月31日完成。9月8日,經國產署、汐止地政事務所、新北市地政局三個單位聯合派員會勘,確認越界之地上物已騰空返還。

黃國昌在處理完越界部份後,堅持處理「老家後面所存在的部分既存違建」。黃國昌表示,除了新北市政府官員在回覆媒體時所述屬於「2009年6月25日以前的既存違建,屬於類型D,目前拍照列管」之外,並沒有收到新北市政府任何行政處分。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D類別且未經排定拆除期程或未列專案者,由本府拆除大隊拍照建檔列管,不另行寄發行政處分」。黃國昌認為,「新北市政府只拍照列管,沒有寄發行政處分的措施,確實是依法行政」。

黃國昌堅持,既然老家後面有部分存在既存違建的情形,雖然新北市政府沒有要求拆除,「就是要處理」,不希望問題又延續到下一代,造成孩子們日後可能的困擾。在權衡屋齡老舊,加上當時的建築工法,可能沒有辦法只拆除後面被認定是既存違建的部分,否則將影響房屋的結構安全。因此最後在與家人討論後,決定將家人安頓好之後,依法申請拆除執照,將老家全棟拆除。

黃國昌提到,由於自己從政帶來的風波,看到老父母的擔心害怕,「深感愧疚」;期盼在老屋拆除完畢後,讓兩老安心、歸於平靜。對於即將拆除的老家,黃國昌感性說,「看著牆壁上孩子們的塗鴉,有些回憶確實讓人捨不得」,但也喊話「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即使換了個地方,家依舊是最溫暖的避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