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需要全日照護或嚴重照護的民眾,有更多元的選擇可以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衛生福利部昨(12)日與勞動部及社會福利專家召開「放寬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免評多元管道諮詢會議」,初步規劃3個族群可以免於接受巴氏量表的專業評估,包含使用長期照顧服務超過6個月者、輕度失智症者、特定身心障礙等,預計有60萬人可受惠。

目前民眾要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除了要通過醫療機構的巴氏量表專業評估外,還要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的其中一項資格。衛福部表示,為了讓更多需要全日或嚴重照護的民眾有機會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目前討論中的3個族群將可免於接受巴氏量表評估,直接申請聘僱,以下是3個族群的標準:

1.自核定長期照顧服務之日起,持續使用照顧服務6個月以上。

2.由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輕度以上(CDR=1以上)。

3.原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免評項目,將失智症放寬至輕度,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不限病症,並新增兩類別: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接受訪問時表示,聘雇外籍移工的標準將進行調整。預計將有60萬人可受惠,其中包括使用長期照顧服務6個月以上的30萬人、失智症的20萬人,以及特定身心障礙的10萬人,如呼吸器官失去功能重度以上的4500人、吞嚥機能失去功能的1200人,以及不限病症的罕病730人等。此外,衛福部也將收集意見,檢討重新聘僱免評對象的範圍,並與勞動部討論後續執行的可行性及細節。最快10月將舉行會議,向外界說明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