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詐領助理費、加班費,被以貪污罪起訴,檢方調查時又爆出案外案,律師黃帝穎表示,起訴書載明金流,高虹安非法收受永齡每月10萬元政治獻金,違反政治獻金法,可處3年徒刑,且已有人就此告發高虹安針對機器人相關質詢有對價關係,另涉貪污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針對民眾黨、國民黨、鴻海創辧人郭台銘力挺高虹安,黃帝穎直言,高虹安促成「挺貪腐大聯盟」,是民主台灣的悲哀。

黃帝穎16日晚間在「新台灣加油」節目中表示,高虹安貪污案起訴書指出,永齡基金會每月支應10萬元給歷久網路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協助高虹安從事立法委員職務,白紙黑字,列入高虹安的所得,她每個月還有自永齡的10萬元資助。

他說明,依政治獻金法規定,若不是擬參選人,沒有申請政治獻金專戶,就不能收政治獻金,高虹安未設立政治獻金專戶,違法收受政治獻金,依據政治獻金法第26條規定,處3年以下徒刑,這算輕的刑責。

此外,針對永齡每月10萬元違法政治獻金,黃帝穎說,據稱已有人向廉政署檢舉高虹安收賄,它的依據是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檢舉人指出新聞報導,高虹安於2020年2月22日擔任立委期間,曾質詢行政院是否該使用服務性機器人,是否有職務的對價性,這是未來檢方要查明的。

黃帝穎認為,這個案子立案不難,若查到職務對價關係,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又中了一條」提案、質詢、公聽會都是立委的職務,立委沒有違背職務,但收了不正利益(每個月10萬)如果跟提案有對價關係,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跟之前SOGO立委集體貪瀆案同一個罪名。

面對民眾黨、國民黨力挺高虹安,黃帝穎有感而發,原來在野非綠陣營,最後的團結是團結在貪污底下,「高虹安促成挺貪腐大聯盟」,鴻海創辧人郭台銘、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難得有共識,但竟然不是在國家政策上,而是團結挺高虹安詐領助理費,這是非常荒謬的事,台灣是非不分,是民主台灣的悲哀。

黃帝穎表示,起訴書載明金流,高虹安非法收受永齡每月10萬元政治獻金,違反政治獻金法,可處3年徒刑;另,已有人就此告發高虹安針對機器人相關質詢有對價關係,另涉貪污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圖:截自「新台灣加油」節目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