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獲「2022 年阿里山春季高海拔優良茶比賽」頭等獎的台中市福氣茶葉公司負責人詹東龍及其妻子吳雅玲遭台中地檢署指控,疑似自 2018 年起,以每台斤 200 元新台幣低價購入越南茶葉,爾後分裝冒充「阿里山高山茶」等多達 6 款茶葉,再以每台斤約 1000 元售出,牟取暴利,台中地院以販賣假冒食品罪,判處詹東龍 1 年 6 個月及吳亞玲 1 年 3 個月有期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共 2429 萬元。
台中地檢署說明,詹東龍、吳雅玲兩人自 2018 年 1 月開始,委託某不知情企業社以每台斤 146 至 260 元新台幣(平均約 200 元)價格進口越南茶葉,隨後分裝成 2 兩、4 兩、8 兩、1 台斤,重新包裝後並黏貼 6 種茶葉貼紙,販賣給消費者,共有「臻藏阿里山高山茶」、「台灣茶選杉林溪龍鳳峽高山茶」、「阿里山特色茶」、「凍頂烏龍茶」、「臺灣阿里山茶」、「阿里山高山茶」等品項。
據檢方統計,經詹東龍、吳雅玲兩人冒充後的茶葉每台斤售價 800 至 1500 元新台幣,賺取五倍甚至十倍暴利,共銷售 2 萬 8693 台斤,不法所得達上千萬元。
該罪嫌之所以東窗事發全因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台中分署於去年 6 月前往福氣茶葉公司購入一罐「臻藏阿里山高山茶」後送往農改場進行產地鑑別,透過基因比對,發現該茶葉原產地竟是越南,全案因此曝光。
爾後中檢指揮員警於去年 6 月 22 日前往蒐證,查扣茶葉及公司報表等相關證物,調查後發現該批茶葉全來自越南,吳雅玲因此坦承犯嫌,並提到丈夫詹東龍曾表明境外茶購入價格較為便宜,該公司員工也相繼作證負責人詹東龍以越南茶重新包裝為「阿里山高山茶」販售等作為。
檢方指出,詹東龍、吳雅玲兩人虛偽標示產地等行為,觸犯刑法虛偽標記罪、詐欺取財罪,將從重依詐欺取財罪起訴,並聲明將沒收不法所得 2869 萬元新台幣,但台中地院認定不法所得為 2429 萬 8 千餘元,宣告此罪所得沒收,兩人因共同犯販賣假冒食品罪,分別判處詹東龍 1 年 6 個月、吳雅玲 1 年 3 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市福氣茶葉公司負責人詹東龍以越南茶混充阿里山高山茶,賺取暴利,不法所得達2429 萬元新台幣。 圖:翻攝自益林網站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