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一號館建造一百多年,因建築老舊和漏水滋生嚴重壁癌衍生。校方去年起斥資五千萬整修,結果有民眾向台北市文化局檢舉,指一號館重要建築元素十三溝縫磚被剔除、洗石子牆面也遭翻新重做。文化局會勘後列為「暫定古蹟」,整修工程因而停擺,系所師生使用權益受損,更有逃生安全的問題存在。

監察委員范巽綠今(12)日表示,國立臺灣大學「一號館」係近百年之建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5 條規定,興建完竣逾 50 年之公有建物,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惟該校進行整修工程前,卻未依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報工程計畫,且經臺北市政府多次函請該校提供緊急搶修計畫,仍遲未提供。對於事件始末,以及該校及該局之處理情形,范巽綠深表關切,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表示,屋齡 50 年以上建物計有 351 處,面積逾 25 萬平方公尺,占建物總面積近 20%;其中,登錄為古蹟及歷史建物即有 61處,面積超過 6.5 萬平方公尺,然該校 112 年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經費僅編列 400 萬元。

且該校歷史建築鹿鳴堂(原僑光堂)曾發生險遭拆除事件,近日又發生已列管為 50 年以上建物之「一號館」擅自修繕情形,凸顯學校對於文化資產保護似有認識不足之情形。

監委指出,學校對於50年以上之校舍房舍等,於處分前須經過主管機關的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即便是整修,也須向主管機關提報工程計畫。鑒於大學之公共性,該校又身為國內最高學府,更承載著歷史及建築價值的有形文化資產維護之責任,應全面性思考並積極建立完善之維護機制,以免珍貴的文化資產因維護管理不當而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