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4  條第 1 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若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不過,此規定於昨( 11 )日遭憲法法庭認定牴觸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判定違憲,要求相關機關必須在 2 年內完成修法。該判決引發社會爭議,精神科醫師楊聰財直言:「全台灣販毒者都在放鞭炮」批評「台灣的恐龍大法官竟然要協助這些惡魔減刑」。

楊聰財提到,平日看診時認識社會各階層群眾,其中不乏黑道人士,他指出,當判決消息一發佈,許多黑道弟兄紛紛向他表示欣喜之情,因為有一群「恐龍法官」拯救了他們。

「台灣在國際上,已經被很多國家評為是滋養詐騙集團、走私毒品囂張的地方」楊聰財指出,因為台灣判刑刑度過於輕微,毒販心想反正刑期不重,出來還會變成更大的,因此社會上才會三天兩頭就有槍聲、販毒、用毒及作奸犯科。他擔憂,倘若連販毒都輕判,未來還有什麼惡劣的罪不敢做嗎?

楊聰財憶起往事,提到當年他曾率全國之首配合政府,領導精神醫療團隊施行「海洛因替代療法」,提供口服美沙東予試圖戒毒但未果的個案,以避免針頭注射產生愛滋病與C型肝炎的風險。楊聰財表示,這些無法成功勒戒的個案,皆非常痛恨像蒼蠅般持續糾纏的藥頭,持續透過販毒獲取暴利,危害社會。楊聰財氣憤地指出,如今,台灣的恐龍大法官竟然要協助這些惡魔減刑,他反問:「這不是給全國一直在努力進行毒品防制的警政、醫療、檢察官等人員潑一盆冷水嗎?」

楊聰財呼籲,大選將至,各候選人必須針對此案表態,他表示,倘若有候選人勇於批判做出此決議的「恐龍法官」,將會獲得他支持,反之則會唾棄不表態、甚至是贊同的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