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羅志明、前海軍少將夏復翔,涉嫌遭中共吸收,在台發展共諜組織。高雄地院 21 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共諜組織罪」,輕判夏復翔 5 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羅志明則判決無罪。 立委王定宇今 ( 22 ) 日怒批,什麼樣的法官會用「共諜發展組織未遂」的荒謬理由而輕判,呼籲司法院和法官評鑑能夠將這種「國安恐龍」列入考核。

夏復翔於 2012 年擔任海軍官校校友會會長,在與羅志明結識後,2013 年起陸續率領 48 名退役將領赴中,出團次數達 13 次,高達 194 人次。與中共座談、餐敘時,中共則伺機安插話題洗腦退將們「武統台灣」、「一國兩制」的思想。

羅、夏兩人否認替中共發展共諜組織,但坦承有率退將赴中旅遊。高雄地檢署隨後依涉嫌《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起訴,法院認定羅志明發展組織罪嫌不足,故判無罪,夏復翔則輕判 5 月。

王定宇指出,國安法已於 2019 年修法通過,發展共諜組織罪可處 7 年以上重刑,得併科 5 千萬元至一億元罰金,2019 年前適用舊法則是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縱使犯罪時間適用較輕的舊法,都不應該如此輕判和無罪。王定宇支持檢方上訴,也期盼司法院和法官評鑑能夠將這種「國安恐龍」列入考核!

前立委羅志明捲入共諜案,20 日因發展組織罪嫌不足,遭法院判決無罪。   圖:取自立法院官網(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