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13歲少女遭男子引誘性交易及騙走裸照,少女向警方報案並配合警方充當誘餌,但在警方監控下卻遭男子性侵得逞。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日在臉書表示:「中壢警察利用少女當誘餌,誘騙涉嫌性私密影像、威脅性交易的嫌犯上鉤。沒想到,警方沒有當場逮住嫌犯,還讓嫌犯將少女載走,這種辦案手法錯得離譜,算什麼警察」!

事情發生在2020年11月9日深夜11時,張男約少女於在中壢區某速食店前碰面,警方則在附近埋伏,沒想到少女赴約後遭張男恐嚇上車,並載至300公尺外路邊強逼性侵得逞,警方卻遲遲未現身,事後張男將少女載回原地,才被警方逮捕,此消息曝光後引發爭議。

王婉諭直言,面對這種荒唐的錯誤,中壢警察的解釋只有兩個「沒想到」:第一,沒想到事前已經交代不能上車,少女卻真的上車了;第二,沒想到嫌犯開車,跑步騎車追不上。利用未成年來釣魚辦案已經很扯,警方還未確實針對如何抓捕犯人、確保受害者人身安全做出縝密計畫,事後再來說這些「沒想到」!她怒批「這種辦案手法錯得離譜,算什麼警察。」

她說到,中壢警方從音樂女老師被大外割,超商浩克,再到這次事件,這些有違法、執法過當之虞的辦案手法,只會加深警民之間的不信任。

王婉諭指出去年發生三重警察「抓錯人」的事件,案發後警察還對黃先生提告,要求賠償。當時她和邱顯智委員陪著黃先生一起召開記者會,到監察院遞交申請,在今年5月,監察院正式通過糾正案,要求新北市府將員警移送懲戒法院。

她直言「遲來的正義,或許能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卻很難讓心理的創傷就此撫去」。

最後她說到:「我也要沈痛呼籲執法機關,對於個案絕對勿枉勿縱,追究責任。主管機關也應以有效務實的方式督導,避免違法偵查的事件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