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園處一名駐衛警遭控性騷擾8位女性,且時間橫跨前市長柯文哲到現任市長蔣萬安,台北市政府啟動調查後,結果今(15日)出爐,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表示,被申訴人駐衛警性騷擾行為明確,言行失檢,影響機關聲譽甚鉅,予以兩大過免職處分;另公園處長黃淑如自請處分,因督導不周影響機關聲譽,將依照市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標準懲處。

殷瑋指出,對於公園處是否盡到「知悉該事件後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殷瑋指出,勞動局也應依規定盡速完成審議。

殷瑋提到,蔣萬安市長日前已指示,對市府既有性騷擾申訴機制進行精進檢討,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之組成,委員應至少3分之2由外部專家學者擔任;另成立調查小組,小組成員至少3分之2應由外部專家學勢擔任,而且不得有該機關人員,避免多數委員由機關內部人員擔任,而有不公正的疑慮。工務局及公園處應該依照這個機制,以重啟調查為原則,追查到底。

殷瑋表示,除了上述委員會及調查小組組成的改革外,北市府會進一步採取以下精進措施:第一、要求勞動局、教育局、社會局等單位,檢討性騷擾申訴機制上的缺失,並提供行政院修法建議;要求人事處研議市府各機關人事機構辦理性騷擾案件注意事項,建立對性騷擾申訴人實施追蹤輔導或轉介服務的機制;另研擬被申訴人的追蹤、考核監督機制。

第二、委託民間團體成立Me too性騷擾申訴諮詢專線,透過法律諮詢、心理諮商及社工陪同,成為性騷擾被害人的靠山,讓申訴之路不再遙遠。目前諮詢專線辦公室正在籌備中,預計7月展開服務;第三、要求北市府各局處首長不僅進行「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也應成為各單位的性騷擾防治種子講師;第四、在市府內提供被害人創傷復原諮商服務;第五、性騷擾行為人不僅應該懲處,也應接受性別平等再教育及身心輔導教育,以避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