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今(30)日提名4位大法官人選,分別是朱富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其中兩位是女性。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表示,若立法院同意後,未來大法官女性人數比例將達1/3左右。其中,陳忠五叫曾公開質疑馬英九的服貿協議及在台大選出管中閔校長後曾要求重新遴選;至於尤伯祥律師長年從事冤獄平反活動,廢死立場明確。

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總統府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3月間正式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本次提名的4位新任大法官應於10月1日就職。總統府也於今日下午由審薦小組副召集人翁岳生舉行記者會公布提名人選,分別是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以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

翁岳生說,今日非常榮幸出席這場記者會向大家報告審薦小組大法官人選的構成。近兩個月審薦期間共舉行三次會議,公開多元廣徵候選人,共有26位符合法定要件。審薦小組秉持公平公正精神,詳加審閱候選人經歷資料,瞭解候選人工作經驗、研究論述、價值理念,並參考大法官整體適用範圍、性別比例,針對候選人學術能力、專業表現、民主素養、品德操守,向總統提出建議,順利完成總統交付任務。

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則感謝翁岳生與審薦小組的努力。大法官釋憲政守護、人權捍衛者,總統經綜合考量後決定,外界關心的大法官性別比例也納入,若經立法院同意,現有兩位女性若經立法院同意,未來將有5位大法官,女性比例達1/3,是歷年來最高。

朱富美在法政界歷練豐富,具有台大刑法博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22期結業的她留學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取得法律碩士,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行政院參事兼組長、行政院長張俊雄任內辦公室主任,目前是監察院長陳菊所屬的秘書長,朱的先生是檢察總長邢泰釗。

蔡彩貞畢業自台大法律系、台大商學碩士,司法官班第21期結業。蔡目前是最高法院審判長、曾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現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蔡獲得司法院和最高法院推薦為大法官人選。

陳忠五是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反對馬英九總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質疑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後曾連署重啟校長遴選、「台灣法律人」法學雜誌召集人。

尤伯祥出身民間司改會,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常務理事、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

對於大法官提名,台北律師公會推薦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監察委員張菊芳、律師張世興;全國律師聯合會推薦律師薛西全、律師李念祖。媒體詢問,這次律師界的代表選擇尤伯祥,而非李念祖,是不是是不是因為「憲政論述的能力」或「政治價值理念」,或國民黨質疑尤伯祥與朱富美都是因為與民進黨關係不錯才被提名,林佳龍則沒有直接回應。他強調,大法官獨立行使職權,每個人學經歷都相當優秀。總統府茲文立院後,他們會經公聽會、立委質詢。

至於這次提名四位大法官,15位大法官都由蔡英文提名,會不會擔心制衡喪失,林佳龍則說,不會。總統若連任,八年任都會碰到15位大法官改組及提名,這是憲政上的規定。

總統府隨後也發佈這四位被提名人相關背景及提名法律依據:

112年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簡介

被提名人蔡彩貞女士(第一款)

現年65歲,現任最高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管理學院商學碩士。蔡被提名人歷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法官,辦理刑事審判業務;並曾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負責司法行政工作。擔任一、二審法官期間,辦案成績斐然,屢獲績優獎勵;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所作裁判時常獲選為具有參考價值。此外,多次在最高法院等機關所主辦法律學術研討會,代表實務界擔任與談人,展現法學專業素養。

蔡被提名人在服務司法院刑事廳期間,穩健推動司法改革業務,貫徹刑事訴訟保障人權之旨。舉如建置刑事審判量刑預測之資訊系統,解決量刑歧異所造成裁判不公問題;建構刑事沒收程序法及配套之保全扣押程序等法規,落實沒收之制度目的,維護人民財產及訴訟上權益,頗受各方好評。

蔡被提名人關注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自由、財產等基本權,熟稔審判事務,精研刑事法律,撰擬裁判法理闡述與強化制度改革績效,素孚聲譽,實係司法實務界學驗俱佳之優秀人才。

被提名人朱富美女士(第二款)

現年65歲,現任監察院秘書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法律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朱被提名人曾任實任檢察官逾二十八年,服務期間偵辦多起重大刑案,主動積極,成績優異。任職第三審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期間,參與最高法院數件死刑及具重要法律原則案件,暨大法庭之言詞辯論,俱展現其專業學養。並曾在總統府、行政院服務,歷練不同憲法機關業務與法制作業。

朱被提名人富研究熱誠,熟稔刑事法、刑事訴訟法、科技偵查法制、個資法與監察法制等,長期關心並發掘國內外最新刑事法律議題,從國際人權公約、立法例等角度,發表專業論文,研提興革意見。研究範疇含括憲法基本權如隱私權、通訊權、公平審判權等相關議題,論述成果豐碩。

朱被提名人專長刑事法制,檢察實務經驗豐富;歷練行政要職,涵養前瞻思維宏觀;持續司法理論與實務研究,對於提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必能貢獻所長。

被提名人陳忠五先生(第四款)

現年59歲,現任國立臺灣大學特聘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

陳被提名人自法國取得博士學位返國後,即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迄今,並曾任該校法律學院副院長。長期從事民事法學研究,講授民法總則、民法債篇總論、民法物權、民事責任法專題等科目,學術研究論著成果豐碩;獲國立臺灣大學優良導師、教學傑出教師及特聘教授殊榮,於諸多著作中展現之分析說理及價值選擇,切合社會進步發展脈動。

陳被提名人特別關注弱勢者保護,長年對我國法院裁判進行觀察及評論,相當瞭解審判實務的現況與問題,主張以健全的法律制度,加強保護勞動者、消費者、被害人等弱勢者權益,改善其法律地位,建構以人性尊嚴為本的財產法秩序。此外,並經常應政府各機關邀請,參與法令修正研擬、學術出版、專業審查等工作,積極貢獻法學專業。

陳被提名人專精民事財產法領域,教學研究享有盛譽,法學服務參與廣泛,對於實現社會公義之堅持與立場,必能有助深化司法權對於人權法治之保障。

被提名人尤伯祥先生(第六款)

現年54歲,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尤被提名人曾任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兼任委員、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理事長,並創辦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目前為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長期投身公共事務,參與人權保障、司法改革及轉型正義等民主深化工程,政治經驗豐富。

尤被提名人執業律師多年,在刑事辯護、釋憲實務及轉型正義調查均有豐富的理論研究及實務經驗。曾參與蘇建和案、徐自強案、江國慶案、邱和順案、蘇炳坤案等案件之救援及聲請釋憲工作,並擔任司法院釋字第737號、755號、756號等多號與人權相關解釋之代理人;兼任促轉會委員期間,召集完成林宅血案及陳文成命案之調查報告;同時深耕刑事訴訟研究,著述相關論文,具法學專業素養。

尤被提名人兼長刑事辯護及釋憲實務,本於追求司法正義的使命感,致力人權保障工作不遺餘力,從事冤案救援成就備受肯定,對於守護臺灣民主憲政秩序必能貢獻所長。

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   圖:總統府提供

最高法院法官蔡彩貞。   圖:總統府提供

律師尤伯祥。   圖:總統府提供

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忠五。   圖:總統府提供

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副召集人翁岳生。   圖:總統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