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一名女性消防局隊員指控,去年12月時,在分隊上受到騷擾、導致身心受創,經就診後醫生診斷為急性創傷壓力反應。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天(19日)呼籲宜蘭消防局,應檢討此性騷擾案的處置流程,政府機關應重視基層公務人員身心健康,勿成為二度傷害當事人的共犯。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王婉諭、高嘉瑜今天舉行「錯誤處置職場性騷擾,濫權霸凌基層隊員!」記者會。當事人彭小姐現身說明,加害人在她洗澡時,偷潛入寢室並關上房門,在她洗完澡離開浴室,未穿衣服、毫無防備之下撞見加害人,嚇得她躲回浴室,確認加害人離開後打電話求救,後續向主管報告。

彭小姐指出,事發後因出現幻聽、恐慌、無法入睡、情緒崩潰等症狀,前往三軍總醫院就醫,醫師診斷為急性創傷壓力反應,醫囑宜藥物治療和休養2個月;她後續向分隊請假休養、要求走廊加裝監視器,卻開始受到消防局上下的壓迫和霸凌。

彭小姐指控,因消防局不認定公傷假,駁回她的病假申請,使她病情惡化,由於非住院時間消防局不准請任何假,彭小姐父母在彭小姐住院中提出留職停薪也被拒絕,因此被迫離職。

王婉諭表示,身為主管機關的宜蘭縣消防局,有責任制止不當行為的發生、依《性工法》進行調查,但宜蘭縣消防局卻曲解性別工作平等法,更在性平調查過程中,屢屢指責被害人的情緒反應,造成被害人的二度傷害。

王婉諭要求,此個案上,勞動部應會同內政部消防署,專案調查宜蘭縣消防局適用法規錯誤以及性平調查過程之違失;若確有違失,除了究責相關人員外,亦應重新適用正確法規作成調查報告。

高嘉瑜則說,宜蘭消防局作為政府機關,對於機關內發生的性騷擾事件,應積極調查外,更須重視對受害者之保護及後續照顧,但此案卻反其道而行。

高嘉瑜提及,消防局長官不僅單憑主觀看法就妄自論斷當事人身心狀況,甚而在醫師提供診斷及住院證明後,仍選擇無視,顯見部分政府機關對公務員職場性騷擾處理流程仍缺乏正確認識。她呼籲勞動部,應正視此案,會同消防署及人事總處,共同研議如何避免再有類此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