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媒體人羅友志爆料,侯友宜2014年曾親自約見他出5百萬元,要他換選區選議員,民進黨今(17)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要侯友宜說清楚,律師黃帝穎律師指出,侯友宜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的「搓圓仔湯」條款,最重可判十年徒刑,且選罷法明定黨內初選也適用,依法檢調應該進行調查。

羅友志昨日臉書發文,2014年,他投入國民黨初選時,因為他的票「據說」直接影響到某位「高層屬意人選」,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約他在副市長辦公室旁的會議室說,「兄弟,這次議員的盤是我在操的,土樹三鶯你就不要選了,去汐止吧,我們這邊會出500萬!」至於是「誰的500萬?」侯說,「反正我們有資金,這樣對大家都有好處…」。

對此,民進黨今日一早先是舉行「三問侯友宜記者會」,發言人張志豪、卓冠廷及律師黃帝穎除點出侯友宜可能違反選罷法,更三問候友宜,是否曾和當事人羅友志在新北市府見面?2014年為誰操盤?當年的資金從何而來?要求侯友宜說清楚講明白。

張志豪提出三問,要求侯友宜出面清楚說明,第一,在2014年擔任副市長期間,是否有因為選舉請羅友志到新北市府見面;第二,侯友宜當時是為了誰操盤?是朱立倫?還是如羅友志所說,是「某高層屬意人選?」;第三,該500萬元資金從何而來?又試問2014年羅友志開價500萬,「那2018年及2022年侯家軍又各多少?今年喬的價碼是多少?」

黃帝穎律師指出,對於羅友志的500萬說法,侯友宜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的「搓圓仔湯」條款,最重可判10年徒刑,且選罷法明定黨內初選也適用,依法檢調應該進行調查,同時,侯友宜也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依法只有擬參選人才能開立政治獻金專戶收受政治獻金,但2014年的侯友宜並非參選的候選人,無政治獻金專戶卻非法收受政治獻金,最重可處3年徒刑,這是嚴肅法律問題,侯友宜不能再迴避,應清楚向社會說明。

至於侯友宜上午對於媒體表示,台灣雖然保障言論自由,但是民主法治國家,張志豪則痛批,從侯市長受訪的回應內容及態度,看來就是既心虛且傲慢,一貫的侯氏空話,一再的閃躲迴避,根本答非所問,始終不回應外界質疑與爭議,請誠實回答是否好好喬事?錢從哪來?「侯友宜既然知道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還敢公然違法搓湯圓,根本視法律如無物。」侯友宜必須清楚認知,「這是法律問題,不是政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