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領銜提出的死刑公投提案,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14日)下午表示,該公投經過審議,認為有舉行聽證會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審議,徐紹展領銜提出之「您是否同意增訂監獄行刑法第145條第2項:『死刑之執行,應於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執行完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
中選會指出,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之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由,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予以駁回。
中選會指出,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命補正者,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之領銜人進行必要之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