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屏東縣長選舉落選人蘇清泉去年以1萬1千多票之差,敗給民進黨提名的周春米,蘇清泉隨後提起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目前仍在屏東地院審理,今(29)日他再到屏東地檢署對至少3個投開票所的8名選務人員提告公務員圖利他人、公文書登載不實、意圖妨害投票等罪,並預告還會有第二波提告名單。周春米則呼籲蘇清泉「適可而止」,不要再汙衊選務人員及法院公正性,浪費司法資源。
蘇清泉今天上午9點,在委任律師張靜陪同下,到屏東地檢署按鈴提起刑事訴訟,首波有8名選務工作人員挨告,其中6名是3個投開票所的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另外2人是管理員及監察員,罪名包括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圖利他人罪、刑法213條的公文書登載不實罪、選罷法109條意圖妨害投票等3個罪嫌。
蘇清泉團隊強調,迫於時間還沒有全部整理出來,接下來還有第2波的追加提告;今天也針對之前選舉人名冊閱覽、驗票及相關證人、光碟等,提出選務工作15項違法疑點。
周春米表示,上週六3月25日蘇清泉委任的12位、選委會委任的12位及她委任的12位律師,在法官指揮下進行驗票程序,相關事實都非常清楚,蘇清泉應該要信任委任律師,12個投開票所驗出10張票有爭議,這是在原來制度下可以合理疑問,也僅止於此;奉勸蘇清泉適可而止,不要再汙衊選務人員、汙衊法院公正性,浪費司法資源。
蘇清泉(中)表示還有第2波的追加提告名單。 圖:孫家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