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某國小本月21日發生五年級學生參加校外露營遭廠商值夜輔導員集體罰跪的不當管教事件,教育局連夜做出撤換校長的決定,並指派督學暫時代理校務。社會局今(27)日也表示該輔導員違反兒少法,將裁處6萬至60萬元,後續依作業公布當事人姓名。

針對深夜撤換校長一事,高市教育局主任祕書歐素雯說明,考量代理校長不似正職校長,具治校豐富經驗及危機應變能力,處事敏感度不足,也不夠周全。為了讓學校運作能儘速回到常軌,代理校長昨天自請處分後,局方即進行評估並由局長依裁量權明快發布更換命令。

社會局則指出,社會局家防中心接獲事件通報,於本月25日及27日訪談行為人露營活動廠商的輔導人員,該員坦承有罰學生下跪情形,經評估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對兒少不當對待,將依據兒少法裁處6萬至60萬元之罰鍰,並得公布姓名。

社會局進一步表示,相關調查程序仍在進行中,行為人在被裁處後一個月內可提行政訴願,交由訴願委員會進行審查,確定訴願失敗即對外公布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