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某國小3月20-21日委由旅行社在旗山某露營區辦理5年級露營活動,疑似發生廠商值夜輔導員不當管教事件。教育局、學校以保護孩子為優先,並與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輔人員齊力關懷學生,教育局將依政府採購法追究相關廠商責任,嚴防相關事件再次發生,社會局也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查處中。

21日事發當天,學生原訂6點起床,但5點半左右就陸續有學生走出帳篷聊天、嬉鬧,當天值夜班的輔導員規勸多次無效,一時情緒失控,不但罵髒話、還將所有學生叫起床,集體連坐罰跪1分鐘, 學生們相當錯愕,家長當天聽學生口述後也相當氣憤,表示要替學生討回公道。

高市教育局表示,學校為充實幼童軍知識技能,倡導團體活動增廣學生生活經驗,辦理露營活動,參加學生為5年級學生共13班。教育局獲悉後立即要求學校以學生權益為優主,全面清查受到影響學生並落實輔導,同時已派員到校了解校外教學各項契約內容,要求廠商針對事件說明及依法負起賠償責任,並要求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時人員應落實管理巡查機制,檢討教師營本部地點應鄰近學生營地距離及相關行政責任,以及時保護學生安全,避免發生類似案件。

教育局將依政府採購法究責廠商履約責任,並重申嚴禁發生學生不當管教及對待,及請學校提檢討報告,倘有行政責任,依法究責,同時函文要求各校落實校外教學各項管理規範,並要求廠商服務人員應簽署禁止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確保各學習場域安心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