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上月針對「恩恩案」中控告新北市長侯友宜、衛生局長陳潤秋等人涉嫌過失致死部份,做出不起訴處分。恩恩爸今(15)日發布新聞稿,痛批新北市府至今未承認錯誤,決定委請律師向新北地檢署聲請再議;侯友宜對此簡短回應表示「尊重家屬的心情」。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2022年4月確診新冠肺炎卻因延誤送醫致死,新北市長侯友宜、前消防局長黃德清、衛生局長陳潤秋及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李宇松等人遭告發涉嫌過失致死、廢弛職務釀成災害,新北地檢署上月24日做出不起訴處分。

恩恩爸指出,不起訴處分書以分層負責為由,認定本案被告均非第一線執勤人員,使新北市府相關局處首長皆得予以卸責,他對此感到十分失望。他強調,監察院先前公布的調查報告,已經明確認定新北市府具有重大疏失,但新北市府至今卻從未承認錯誤,消極態度令人心寒。

恩恩爸說,自己無法控制別人告發的刑事告訴,但既然事已至此,他們尊重並理解檢察官的想法,決定循正當途徑救濟,並在10日內提起再議,盼透過刑事偵查程序,與正在進行中的國賠訴訟併進,將恩恩案被隱藏的真相公諸於世。他再次呼籲新北市府不要再閃躲卸責,並承擔其應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