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24)日就「台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現中國國民黨台中市黨部)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案舉行聽證程序,但代表國民黨出席的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先批評黨產會調查報告是胡說八道、牛頭不對馬嘴、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進行約20分鐘的說明後,就憤而調頭離開現場。

今日聽證會的爭點包括:一、台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是否為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方式所得之不當取得財產?二、是否應命移轉為台中市政府所有。

根據黨產會調查報告指出,1985年台中市府編列一筆3500萬元「搬遷補助費」給民眾服務社,讓國民黨能向市府購入「機關用地」興建台中市黨部,2009年再登記給國民黨,有不當取得財產的情形。

邱大展說明,這牽涉到土地重劃的問題,並非按照一般的財產處理,而是根據平均地權條例所設立的基金,是特種基金,也不受到市府財產規定的限制。至於補助搬遷費用,他說,這是台中市議會公開質詢、決議,經過審計單位認定的「給付行政」,這樣的補助款違法嗎?在經過20分鐘的解釋後,邱大展就憤而離場,不願再做第二階段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