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范雲林楚茵及張廖萬堅於今( 15 )日就「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的議題共同召開公聽會,並邀請數位部、報業公會、雜誌公會、電視學會、衛星廣播電視公會、數位平台、專家學者以及媒體業勞工代表等各界人士出席,討論如何建立合適的分潤機制。林楚茵表示,政府立法勢在必行,應促使新聞業者及數位平台上談判桌,讓雙邊對話並回歸市場機制。

林楚茵指出,去年數發部主辦四場媒體議價對話會議,多數國內新聞業者認為對話沒有聚焦,沒有效果。她認為,政府立法勢在必行,並且依循「新聞有價」、「使用者付費」這兩大原則,促使新聞業者及數位平台上談判桌,將廣告收益的演算機制透明化,並且讓雙邊對話回歸市場商業機制。

范雲提到,GoogleMeta占有國內 7 至 8 成的數位廣告,幾乎形成壟斷;且長期無償使用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使國內新聞媒體業出現生存危機,恐削弱監督政府的第四權。

范雲表示,目前歐美各國「新聞有價」的共識已形成,澳洲更已制定強制議價專法。因此,不論台灣未來將採用何種議價方法,目標都應該儘可能將利潤回饋到製作新聞的一線記者身上。

林楚茵強調,媒體議價法的提出刻不容緩,新聞產業岌岌可危,台灣一定要有法令,促使新聞業者、數位平台雙邊上談判桌,新聞業者為了促進公益、保障產業發展所提起的議價,可以豁免公平交易法的禁止聯合行為

林楚茵也補充道,網媒、紙媒、電視台的新聞內容產製各異,因此政府不應介入協商,而是致力讓雙邊對話回歸市場機制。政府只需要規定有限的強制力,以處理假如一方不遵守規範的情況。

此次公聽會有邀請數位平台業者出席,但Google與Meta因故雙雙缺席。兩者僅提供書面資料,說明它們肯定新聞產業的價值,期待與各政府部門及媒體產業合作,找出適合台灣的產業模式。

立委范雲於會中表示不論台灣採用何種議價或分潤機制,應儘量回饋到製作新聞的一線記者身上。   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