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家安全會議王姓人員出境案,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今(8)日表示,就該案相關事實進行釐清後,發現王員對海關執勤人員態度確有不當,國安會依規定進行處分,將王員調離主管職,改任該會議研究員,以嚴明機關紀律。
林聿禪指出,就該案相關事實進行釐清後,發現王員對海關執勤人員態度確有不當,按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規定:「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第23條規定:「公務員違反本法規定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戒或懲處,其觸犯刑事法令者,並依各該法令處罰。」國安會已將王員調離主管職,改任該會議研究員,以嚴明機關紀律。
林聿禪重申,擔任國家公務員從事公務,都應該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對此事件所造成的爭議,國安會將深刻檢討改進,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