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農曆春節期間在規劃路線和行程時,應審慎評估旅遊地點,如欲搭乘遊覽車前往時,請先瞭解旅遊路線之路況,避開危險的路段及時段。考量台灣地區部份山區道路狹窄,氣候多變化,民眾在搭乘遊覽車前往山區旅遊時,行程規劃應保留彈性,避免早出晚歸及趕行程之狀況發生,才不會發生超速及超工時之情事。

此外,租用遊覽車使用應注意重要安全規定事項:遊覽車駕駛員每日駕駛車輛時間不可超過10小時、駕車4小時應休息30分鐘以上,單日出租車輛自車輛報到起至行程結束如屬調派單一駕駛人勤務則不得逾11小時,到達各旅遊景點或目的地下車結束後,務必讓駕駛員充分休息;兩日以上行程,駕駛員隔日出勤需休息10小時以上,請提供駕駛員1人1室妥善的夜間休息環境。

遊覽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安全規範行駛,未經與遊覽車公司協調同意,旅客不可任意變更或增加行程,避免造成駕駛員疲勞駕駛或工時超過規定,也不要求駕駛員違規超速趕行程。

另為保障消費者行旅安全及推動遊覽車業者自主管理,全國遊覽車均已裝置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功能設備,業者及監理單位可透過管理系統掌握車輛營運動態。為讓民眾搭乘遊覽車可掌握車輛動態資訊,更進一步推出監理服務APP查詢或掃描遊覽車內QR code服務,民眾搭乘遊覽車更加安全有保障。

台北區監理所黃鈴婷表示,公路總局透過新增監理服務APP以及掃描遊覽車內QR code二項查詢措施,讓乘客可查詢所搭乘車輛基本資料、車輛是否進入禁行路段等資訊,透過消費者的關心,提升行車的安全。

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已修正通過,增訂大型車乘載4歲以上乘客全須繫安全帶。違者可處駕駛人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但若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則處罰乘客。至於營業大客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上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則採加重處罰,罰鍰則從1千5百元提高到2千元。交通部也已規範業者應於車上播放的安全影片中,教導乘客如何正確繫安全帶。

黃鈴婷呼籲,無論搭乘任何一種交通工具,正確使用安全帶皆可大幅提高事故發生後的存活率,請乘客於搭乘車輛坐妥後,主動繫上安全帶,保障你我的安全。

黃鈴婷提醒,為防範新冠病毒疫情擴散,民眾於乘車務必配戴口罩,如感覺身體不適或感冒症狀應務必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主動通報或是撥打1922免付費防疫專線。

遊覽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安全規範行駛,未經與遊覽車公司協調同意,旅客不可任意變更或增加行程,避免造成駕駛員疲勞駕駛或工時超過規定,也不要求駕駛員違規超速趕行程。   圖:台北區監理所提供

公路總局透過新增監理服務APP以及掃描遊覽車內QR code二項查詢措施,讓乘客可查詢所搭乘車輛基本資料、車輛是否進入禁行路段等資訊,透過消費者的關心,提升行車的安全。   圖:台北區監理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