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不少民眾會放煙火助興,不過北市水利處提醒民眾,依照「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北市的河濱公園禁止燃炮放煙火,若民眾在該處放煙火最高可開罰6000元,小心放了煙火紅包全失守。

北市水利處表示,為減少噪音及空氣污染,北市河濱公園自2021年7月1日起,已全面(全年)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以維護周邊住戶生活品質,而水利處也會派員加強巡邏,若發現民眾違規燃放爆竹煙火,巡查人員將會直接取締,而因疫情影響目前未開放烤肉、野炊,巡查人員將會先勸導驅離,未依勸導停止違規行為者則會按違規次數及情節開罰每次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

水利處表示,過去河濱公園開放時段和區域,讓民眾燃放爆竹煙火,但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且許多民眾違規在非開放區域燃炮,引起許多民怨。另民眾若發現有人在河濱公園非法燃放一般爆竹煙火,可撥打檢舉專線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