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於去(111)年12月28日就「火山車載布雷系統」(M-136 Volcano anti-tank munition-laying systems),總額1億8000萬美元(約新台幣55.5億元)對台軍售案,進行「知會國會」程序,將於本月生效。該軍售訊息引發廣泛討論,甚至有部分觀點顯有誤解。陸軍司令部今天(12日)發出3點澄清說明,強調採購布雷系統符合國內及國際相關法規,在獲裝後,將負責任的運用裝備,嚇阻敵軍侵犯,籲請國人共同支持。
陸軍表示,因應敵情威脅與防衛作戰需求,於民國107年啟動「火山布雷系統」採購規劃,係用於「戰時」執行灘岸區域阻絕,該系統具備「布設面積廣」、「作業時間短」及「裝甲防護能力」等特性,可大幅縮減作業人力及時間,肆應戰場狀況,阻滯敵兩棲載具快速登陸行動,爭取最大成功公算。
陸軍指出,目前國際使用布雷系統計有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及韓國等國家,陸軍本次對美採購之「火山布雷系統」為全新美軍現役裝備,屬反戰(甲)車輛地雷,打擊目標為敵裝甲車輛,非人員殺傷性地雷,且為金屬製品,並具定時自毀功能,在作戰時,採計畫性布設,以雷區標示方式,可避免我軍及民眾誤觸,亦便於戰後清除。
對於近期外界部分觀點及解讀,陸軍認為「徒增民眾誤解,對全民同心防衛家園,並無益處」。陸軍司令部強調,採購布雷系統符合國內及國際相關法規,在獲裝後,將在兼顧人道主義及作戰需求下,負責任的運用此項裝備,嚇阻敵軍侵犯,籲請國人共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