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運、崔媽媽基金會、OURs都市改革組織等民團,為「降低租屋負擔,保障租屋權利」,於2021年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後稱《租賃條例》)民間版修法草案。在民團與跨黨派委員積極努力下,《租賃條例》修法已於今(12)日三讀通過。這次修法強化了租屋權益,並讓租屋市場的透明化進程更往前一步!
據巢運等民團表示,台灣租屋市場長期不受重視,法規制定亦相對較晚。巢運將繼續推動上述租屋市場健全化相關改革,並讓租屋成為更穩定、合理的居住選項。
此次修法包括:1.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要求住宅租賃契約之出租人及承租人皆視為具消費關係,讓房客能全面獲得《消保法》及消保體系之保障。未來房東違反「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時,將適用《消保法》之相關申訴機制與罰則,房客權益受損時不再求助無門,讓房客能全面獲得《消保法》及消保體系之保障。2.包租業之轉租契約應實價登錄:過去住宅租賃服務業之案件相關資訊,僅需提供主管機關存查,要求包租業的住宅租賃轉租契約需申報登錄並提供公開查詢,以強化租屋市場透明度。
巢運指出,對上述改革均表示肯定,然而租賃市場的健全仍有多項關鍵議題待突破,政府仍亟需更積極之作為,包括:
- 租金抵扣應改列「特別扣除額」並增加額度:內政部應與財政部協調儘速納入將房客租金抵稅額度改列「特別扣除額」並提升額度為30萬元的修法排審。
- 建立「租屋登錄」制度:台灣租屋黑市狀況嚴重,致使政府多項住宅政策事倍功半、成效不彰,應盡速建立「租屋登錄」制度,讓租屋市場資訊如實揭露並有效納管。
- 出租住宅品質管控:現有《租賃條例》缺乏對出租住宅的品質管控,而《住宅法》的「基本居住水準」只有「居住面積」和「衛浴設備數」規定,應修法管控出租住宅之居住安全及品質,確保房客承租的環境品質。
- 合理租金調漲規範:面對著近幾年各地租金不斷飆漲,合理調控房東調漲租金幅度的措施成為必要的制度思考,使租金能維持在房客可負擔的程度。
巢運等民團強調,七年已過,留給蔡總統實踐「房市三箭」的時間不多了,期許政府能積極兌現「健全租屋市場」的政策支票;也期盼各界持續給予關注,共同為青年及弱勢的居住權益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