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23)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春節連假前3天起、即從1月17日(二)至連假最後一天1月29日(日)止,共計13天,依跳表計費再加收30元,與北市、基隆同步實施;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表示,交通局有印製春節運價貼紙,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察廣播電台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計程車駕駛可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以利乘客查看。乘客於下車前可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以免衍生消費爭議。民眾若搭計程車遇到超收車資等違規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和地點向1999市政服務專線申訴。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更將加強執行,提醒計程車駕駛遵守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

鍾鳴時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如聚會飲酒過後有乘車需求,可搭乘捷運、公車、計程車或利用代駕服務,一起過個「兔吉利來」的春節假期。

計程車春節運價加成貼紙-烏來地區。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計程車春節運價加成貼紙-瑞芳地區。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