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新北地院1名書記官,拒絕非當事人聲請閱卷,該民眾直衝法院,代理科長的股長卻命書記官出面承受民眾飆罵,時間長達半小時。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3)日表示,這起事件發生後,完全沒有咎責,她呼籲司法院盡速建立霸凌防治申訴機制。

高嘉瑜指出,依《新北地院受理民眾到院陳情或電話陳情之處理流程》規定:「倘遇陳情人情緒激動、難以平和溝通的情形,應先請法警室引導登記後,再由庭長或主管調查了解後函附,若陳情人仍不離去,則應通知值星庭長會面陳情人,並於事後請院長核閱。」依照該規定,完全沒有令基層書記官去面對民眾情緒性羞辱的道理。

高嘉瑜說,她於事發後第一時間去函詢問司法院,針對這次民眾非理性陳情案件,新北地院長官未依規定向上陳報及依法處理,事後應如何咎責失職人員?但司法院竟回覆,「洽公滋擾不屬陳情,查無人員不法,謝謝指教」。她質疑,該如何區分何謂「非理性陳情」、何謂「洽公滋擾」?還是都是長官說的算?

高嘉瑜表示,去年11月8日,同樣是在新北地院,傳出有法官疑似延宕開庭,卻命書記官全程配合,絲毫不顧及這位書記官還有其他的庭要開,甚至要他取消已訂購的返家高鐵票。

她認為,司法院應建立實質有效的書記官申訴機制,包括:一、一經申訴,應立刻調查、並限期完成;二、有指揮監督關係者,個案若有必要,應先暫停指揮監督關係;三、視申訴內容,須成立調查小組,並至少有一名非主管職書記官成員。高嘉瑜呼籲,司法院作為我國的最高司法機關,理應以身作則,建立完善的書記官申訴機制,以避免霸凌情形不斷發生在代表公理正義的法院中,基層卻有冤難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