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國中校長去年訓斥一名學生帶香菸到校時,衍生雙方言語衝突進而拉扯,家長控訴校長痛扁小孩頭部及臉部,又隱匿未通報校安事件,去年11月憤而向新北市教育局檢舉,教育局將該校長記申誡1次,校長今年8月主動回任教師,借調教育局附屬機關服務。教育局今提五點回應,表達對不當管教行為絕對零容忍。

教育界人士則透露,此案在新北教育界流傳已一段時日,該名校長過去在板橋某國中擔任主任,就會「手動式管理」學生,此外,除了管教學生方式引發爭議,涉及《教師法》條文體罰或霸凌學生導致身心嚴重侵害,應予解聘的規定之外,該校長恐另涉其他未爆彈,教育局卻以單一事件視之,僅採記申誡1次、調職方式處理,未同步調查處理,欲大事化小,日後恐衍生其他後遺症。

去年1月,新北市某國中一名男學生帶香菸到學校,校長發現後予以訓斥,雙方從爭執演變成拉扯、肢體衝突。事後校長及學校竟隱匿此校安事件,未依規定通報教育局。學生家長相當不滿,去年11月致函向教育局檢舉,指控校長毆打孩子頭部、臉部,並拉扯孩子衣領以致其脖子受傷,連外套拉鍊都被扯壞。

教育局接獲陳情後進行調查,兩造各說各話,校長聲稱是動作太大不慎打到學生,學生則指校長故意打人。經教育局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召開校長考核會審議,記校長申誡1次處分。

該校長知道事件曝光後,今年4 月主動向教育局申請回任教師,今年8月調整職務、離開學校,但這段期間仍領取19個月校長加給及公關費約29萬多元。

教育局今天提出五點說明:
一、本局於2021年11月接獲國中校長疑似因衝突對學生不當管教陳情案件,立即籌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二、該案調查報告,事發過程摘述如下:2021年1月26日傍晚,校長知道O生有攜帶香菸的相關情事,在教務處及校長室外的走廊詢問時,雙方發生口語爭執,校長拍打O生頭部或臉部,後來拉O生衣領進教務處談話,O生的外套拉鍊有壞掉,惟事件時校長的動作次數、力度等及學生是否受傷情形,各方說法不盡相同。

三、本案依調查報告查察結果核定校長不當管教成立,本局立即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召開校長考核會(合議制)審議並進行懲處,該員於2022年8月主動申請回任教師。

四、針對教育人員不當管教行為,本局絕對零容忍,本局重申學校教育人員務必落實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五、本局已責請學校立即針對相關學生啟動輔導機制,妥適提供學生輔導資源協助,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為優先。

不過教育界人士認為,教育局的說明令人強烈質疑是照章辦事、虛應故事,光是從事隔那麼久才對學生啟動輔導機制?對不當管教零容忍,卻只是記申誡1 次?如此說法,說服力顯然太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