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將到,指揮中心說明元旦將有2防疫新制。一是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台期間確診,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另一新制為因應中國疫情升溫,為保障國人健康安全,明(2023)年1月1日零時至1月31日搭乘自中國4個直航航線,及金馬地區民眾春節交通專案之來台旅客,入境時須於機場(或港口)配合採集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指揮中心表示,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自2023年1月1日起(隔離起始日),調整COVID-19確診者隔離治療費用2支付原則: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在台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

2)前述對象以外之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台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指出,因應確診者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原則調整,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如快篩陽性,也不能使用視訊診療,需至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非本國籍人士COVID-19自費看診醫療院所」(名單將陸續更新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gov.tw/e2R )現場就醫,如經醫師評估確診,依現行「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收治住院隔離治療,或由衛生局安排至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或衛生局指定地點進行居家照護至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隔離期間包括確診住院隔離治療費用、隔離治療當日與COVID-19相關之門急診費用、抗病毒藥物(含台灣清冠一號)費用、居家照護醫療費用等與醫療或因療程所需之項目,需由確診者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表示,已請相關部會(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協助宣導不具健保身分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臺交換學生等)建議於入境前投保醫療險,在台期間應遵守現行防疫規範,外出時可攜帶乾洗手用品隨時保持手部清潔,返回住所時,確實執行手部衛生。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確保防疫安全。

而為因應中國疫情升溫,自明(2023)年1月1日零時至1月31日(航班表定抵台時間),除維持現行不開放中國觀光客來台之政策外,搭乘自中國4個直航航線,及金馬地區民眾春節交通專案之來台旅客,入境時須於機場(或港口)配合採集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採檢後儘速返回住所進行7天自主防疫及後續自我篩檢,篩檢陽性者依規定進行5+n居家照護及自主健康管理,陽性檢體則後送疾管署昆陽實驗室進行病毒定序。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COVID-19疫情變化難測,除上述中國加強採檢措施外,其餘入境旅客,入境時或入境前14日內有疑似COVID-19症狀者,仍請主動洽機場(或港口)疾管署檢疫人員,配合健康評估及採集唾液檢體後,於搭車前往住所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

指揮中心強調,所有入境旅客抵台時可領取4劑免費快篩,請落實7天自主防疫規定,於入境當天或自主防疫第1天,以及有症狀時進行自我快篩,以維護自身及國人健康;自主防疫期間外出時,需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篩檢陽性者依規定進行5+n居家照護及自主健康管理。

另,自主防疫原規定返台者禁止到醫院陪病或探病,且建議非急迫性需求醫療或檢查可延後。今日公布明年1月1日起,該規定修正為「避免前往醫療機構或長照機構,若有必要需持當日快篩陰性證明。」即為元旦起入境或確診接觸實施自主防疫0+7者,快篩陰性可到醫院或長照機構看病或探病。

明(2023)年1月1日零時至1月31日搭乘自中國4個直航航線,及金馬地區民眾春節交通專案之來台旅客,入境時須於機場(或港口)配合採集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元旦起自主防疫0+7指引調整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