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對於台電公司提出:「核二1號機就因新北市政府因素,使得用過核燃料無法退出反應爐,還必須提早停機。」予以嚴正聲明,台電這種說法完全是嚴重混淆視聽、誤導民眾。

消防局長黃德清表示,有關核二廠室外乾貯興建計畫,新北市依據「水汙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台電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報請市府審查。經市府多次提供審查結論及缺失改善項目,但台電公司均未能確實補正改善,且台電公司迄今仍未進行申請。基此,新北市嚴正聲明,請經濟部儘速督導台電公司改正缺失重送再審,並請台電公司依據行政院既定政策,興建室內乾貯設施。

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再次強調,核二廠1號機提前停機,是經濟部未能督導台電公司面對問題,妥善規劃乾貯設施,不要將核二1號機停機問題,歸責於地方政府。新北市再次建議台電應面對問題,一起努力合作,除了考量用電無虞外,並應確保核電使用安全。

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再次強調,核二廠1號機提前停機,是經濟部未能督導台電公司面對問題,妥善規劃乾貯設施,不要將核二1號機停機問題,歸責於地方政府。   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