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貪污等罪嫌,台南檢調昨(21)日搜索6個處所,並在陳凱凌住處查扣新台幣20萬元、裝有10萬元的牛皮紙袋及某家工程公司名片,帶回陳凱凌及2名證人偵訊,台南地檢署今(22)日以陳凱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凌晨將他當庭逮捕,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南檢今年3月接獲陳凱凌涉嫌貪污,立刻分案指揮偵辦,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偵辦,經專案小組蒐證及詢問相關證人,認定陳凱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同法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