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16)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條文」,規定明年7月1日開始初任公務人員的退撫新制,將改為確定提撥制、設立個人專戶,設計不同投資組合供公務人員選擇。三讀通過條文規定退撫新制的建立,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的財務缺口,由政府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自退撫新制實施之日起,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
雖然「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已於今年5月9日通過初審。不過,由於現職公務人員(舊制)能否轉換到新制等關鍵條文還有疑慮,且立委未能達成共識,因此保留黨團協商。本月13日、15日進行兩度協商,也未能取得共識。
今日再度進行朝野協商終於達成共識,提出修正動議,由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並且三讀通過,其中並無現職人員(舊制)可轉換到新制的規定。
經三讀通過的「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其規定公務人員在任職期間,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儲金費用,強制提撥費率為15%;由公務人員負擔35%、政府負擔65%,公務人員也可自願增加提繳金額到個人專戶,每月的上限為5.25%。提繳退撫儲金費用,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此外,條文規範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應自行或委託金融機構或專業機構,設計不同收益、風險的投資標的組合,供公務人員自行選擇。至於,為確保較不諳投資理財的公務員權益,如果公務員擇定風險最低的投資工具,政府也保證其最低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