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都中野區堀越高中一名男學生因和女性同學交往而被迫退學,事後他提告要求校方賠償。最終東京地方法院裁定堀越高中需支付男學生 98 萬日圓。
堀越高中校規要求學生不得交往,1 名高三男同學於 2019 年 11 月和同年級的女生交往後被迫「自願退學」。該名高三生被告知如果不自己趕快退學轉到其他學校,就畢不了業,也就無法考大學,因此男學生只得轉到函授學校並參加補習,才趕上了大學入學考試。
不過,該學生認為,即使考慮到堀越高中私立學校的教育自由,禁止一切的男女往來也是相當不合理的,且他的成績並未因此受到影響,退學處分相當不合理。
因此,男學生以校規不符社會一般認知為由,向堀越高中提告要求 704 萬日圓,約新台幣 156 萬元賠償。法官村田一廣表示,談戀愛並非惡劣行為,校方退學處置也不合理,因此最終判處 98 萬日圓賠償,約為台幣 22 萬元。
據《朝日新聞》報導,堀越高中是培養娛樂圈和體育圈人士的知名學校,但也制定嚴格的校規讓學生專心學習。
東京堀越高中以培養演藝與體育界人士聞名。 圖:翻攝自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