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2022年九合一選舉的投開票日,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吳心嵐偵辦嘉義市李姓議員候選人現金買票賄選案件,今(25)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李某法治觀念薄弱,且犯後態度不佳,求處重刑,並褫奪公權,同案另三人也遭起訴求刑。
地檢署表示,被告李○○為2022年嘉義市第2選區(即西區)市議員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於5月至8月間,與被告西區某里黃姓里長候選人、郭○○、賴○○等人犯意聯絡,由被告李○○親自或指示被告黃○○、郭○○,或由被告黃○○委託被告郭○○、賴○○,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或2,000元之代價,向嘉義市西區有投票權之選民共18人(計有50票),行求、期約並交付現金賄賂,約定在市議員選舉時,投票給被告李○○。
地檢表示,被告李○○等4人均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罪嫌,請法院審酌被告李○○參選嘉義市西區議員選舉,欲以現金行賄方式取得勝選,嚴重破壞民主法治根基等情,足見其法治觀念薄弱,且犯後態度不佳,建請予以從重量刑。
而被告黃○○亦有參選本次嘉義市西區某里里長,當知公平競爭選舉的重要性,竟與市議員候選人共同以交付賄賂的方式企圖影響選舉的公平性,雖經查獲後自白犯行,但其在偵查初始否認犯罪,浪費司法偵查資源等情,建請量處適當之刑,並就被告4人均宣告褫奪公權。同時聲請沒收預備賄賂的13萬元、扣押的賄賂38,000元及選民已繳回的5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