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乘未掛牌電動自行車,將會觸法!截至今年8月份止,台北市電動自行車肇事已造成死傷多達127人,從今年11月起,電動自行車須「主動申請掛牌納管」,有鑑於部分新住民也騎乘電動自行車,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市區監理所提醒新住民,購買電動自行車要主動登記領牌,而且騎乘時須戴合格的安全帽,不得擅自加以改裝車身,以免觸法。 

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於今(23)日辦理志工通譯教育訓練,與台北市區監理所合作,一起宣導電動自行車的相關規定。

台北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廖柏瑄股長指出,今年5月4日修正公布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電動自行車於法律上稱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購買時,應準備個人身分證件及新車的相關文件,至就近監理所(站)或監理機關之到點服務據點辦理實車查核、領牌,才可以騎車上路;正在使用中的電動自行車也須於政策實施後2年內實車查核、領牌,才能繼續上路使用。掛牌後,騎乘電動自行車時須戴合格的安全帽,且不得擅自加以改裝車身。

今天的活動現場也請來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的新住民蘭嵐,騎著電動自行車一同宣導新規定。蘭嵐表示,台灣的交通十分便利,運輸工具也十分多元,尤其電動自行車更是新住民的首選,不僅輕巧容易挪移,也無須繁瑣的考照流程,特別是在電動自行車可以登記領牌後,更保障了新住民的行車安全,讓大家能開心騎車出門,平平安安地回家。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廖柏瑄股長(右)、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台北市服務站主任蘇慧雯(左)及新住民蘭嵐(中)宣導電動自行車掛牌保護自身權益。   圖:移民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