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剩下4天,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立委高虹安陷入助理費爭議,始終未能脫身,引起各界關注。今(22)日律師黃帝穎用前新黨議員潘懷宗詐領助理費的前例,為高虹安提出3大警訊。

黃帝穎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以潘懷宗詐領助理費案為例,從起訴到判刑,大概一年的時間,就褫奪公權確定,喪失議員資格。他更說明「判褫奪公權不論市長立委都解職」,如果高虹安當選市長,採訴訟拖延戰術要拖過任期,目前實務上不太容易,若判褫奪公權,市長就要補選。

新黨籍北市議員潘懷宗詐領助理費新台幣333萬餘元,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考量他認罪並繳交犯罪所得等情狀,判刑2年,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並於今年7月20日解職議員職務,由民進黨籍的陳賢蔚遞補該區議員。

黃帝穎說,就算高虹安不服一審判決,要提起上訴。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貪污一審有罪立即停職。另外,支持高虹安的特定網路帳號辯稱,立委助理與地方議員助理費不同,替高虹安強辯無罪。對此,黃帝穎解釋,不論立委議員詐領助理費都是貪瀆;潘懷宗有罪判決理由很清楚,詐領議員助理費構成貪污的原因,正是因為議員助理費的核銷比照立委助理,不論立委或議員的助理費都是公款,不得詐領或挪用。

所以,黃帝穎認為,為高虹安強辯稱立委、議員不同的說法,剛好被潘懷宗的貪污有罪判決書打臉。網友也在貼文底下留言回應「高虹安已無可救藥,耗費大量社會成本,負面效應讓台灣沈淪,令人不屑一顧!」、「妖孽必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