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雄市家長聯盟今(16)日成立「高雄家長勇敢面對不適任教師陣線聯盟」,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回應,疑似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教師,家長可向學校或教育局檢舉,各校於5日內召開校事會議決議組成調查小組,教育局秉持「不包庇、不姑息、不縱容」的態度,持續督導所屬學校應落實通報疑似不適任教師案件,俾追蹤列管,完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增進教學品質,保障學生受教權。

高市教育局指出,有關教師疑似有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具體情事者,家長可向學校或教育局檢舉,學校接獲檢舉或知悉時,均依據「教師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等規定之處理機制與流程辦理,各校於5日內召開校事會議決議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經調查屬實確有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教學不力之情形,因身心狀況或其他原因,無法輔導改善;曾經學校或專審會輔導,輔導改善有成效後,經校事會議認定3年內再犯者,移送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有教學不力之具體事實,而有輔導改善之可能者,由校事會議自行輔導或向教育局申請專審會輔導,經輔導改善無成效,移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有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具體事實,經輔導改善有成效,予以結案,學校並視其情節移送考核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審議;情節未達解聘、不續聘者,校事會議認定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所定情形,學校應移送考核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審議予以懲處。

高市教育局表示,向來秉持「不包庇、不姑息、不縱容」的積極態度,持續督導所屬學校應落實通報疑似不適任教師案件,俾追蹤列管,完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增進教學品質,保障學生受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