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傳高雄捷運延伸到小港林園沿線,「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的農業區土地,其土地雖維持農用,但土地所有權人卻還是必須繳納一筆錢給政府」部分之敘述,高雄市政府地政局今(9)日表示,綜觀國家法律及相關行政命令規定,區段徵收範圍外之土地從無規定需負擔區段徵收開發費用。

另有關所述「抵價地比例雖為45%,但一般只能領回20%至25%上下」部分,地政局也表示,都市計畫會規劃45%的抵價地街廓,也保證會提供全部的抵價地街廓供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所稱只能領回20%至25%上下係屬誤解。

高市府統計,該計畫農業區變更面積為171公頃,私有地主有1719人,截至目前為止,接獲不同意區段徵收的陳情人有147名(占全數地主8.6%),面積合計約12.88公頃(占變更總面積7.6%),顯示大多數地主並未反對農業區變更及區段徵收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