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表示,省人大原常委、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宏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安徽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李宏鳴在任職安徽省人大之前,曾擔任徽商銀行董事長四年有餘,同時是這家城商行的第三任董事長。但徽商銀行於 2005 年更名重組至今共有五任董事長,但李宏鳴及首任董事長戴荷娣和四任董事長吳學民,三人均已「出事」。

公開資料顯示,李宏鳴出生於 1957 年,曾任安徽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安徽省委副秘書長及安徽省委政研室主任,黃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黃山風景區管委會主任,宿州市委書記,宿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 年 7 月,李宏鳴離開宿州,調任徽商銀行,接替原董事長王曉昕成為徽商銀行新的掌舵人。

徽商銀行董事長職務是李宏鳴職業生涯中唯一一份與金融直接相關的經歷,其任職資格也曾引起質疑,對此李宏鳴曾表示,自己 20 年前已經開始在安徽省體改委任職,負責地方的企業改革,股份制改造和公司上市;後來也有從事區域和宏觀經濟的研究。李宏鳴還說,政府和金融業有密切聯繫,要充分利用金融槓桿為政府服務,而從政的背景,幫助自己積累了很多經濟管理的經驗。

但 2018 年下半年,李宏鳴離開徽商銀行尚不足 1 年,互聯網上就出現了有關他的舉報材料。該消息顯示,李宏鳴利用職務之便,接受私人老闆高端宴請,為自己的親屬謀取私利、安排工作,甚至有親屬設立私募基金以便他從徽商銀行斂財。但目前尚無權威消息可以證實。李宏鳴近日被查是否與當初互聯網的舉報有關即舉報是否屬實。

徽商銀行最先被調查的董事長是戴荷娣,也是該行重組後首任董事長,被調查時已經退休 8 年多。

官方簡歷顯示,戴荷娣出生於 1952 年 10 月。 1998 年 3 月起歷任原合肥市商業銀行黨組副書記、副行長,黨組書記、董事長、行長;2005 年 12 月起歷任徽商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督導員; 2008 年 12 月任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徽商銀行督導員。 2013 年 1 月退休。

前徽商銀行董事長戴荷娣 圖:翻攝自搜狐

2021年 11 月 21 日,安徽紀檢監察網消息顯示,日前,經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省人大財經委原副主任委員、徽商銀行原督導員戴荷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戴荷娣存在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對子女失管失教、放任縱容,利用職務便利在融資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行為,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後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今年 5 月 30  日晚間,安徽紀檢監察網發布消息,當日下午,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戴荷娣犯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10 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50 萬元;以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 5 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25 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12 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75 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 2001 年至 2016 年,戴荷娣利用擔任原合肥市商業銀行副行長、黨組書記、董事長、行長,徽商銀行董事長、督導員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資金拆借、貸款審批、貸款核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 320.4567 萬元。  2015 年至 2019 年,戴荷娣利用擔任雲南省富滇銀行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他人收受財物人民幣共計 1225 萬元人民幣。宣判後,戴荷娣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今年 3 月 18 日,安徽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吳學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官方簡歷顯示,吳學民,男, 1968 年 2 月出生。  1999 年 6 月至 2002 年 7 月,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報社副刊部副主任; 2002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中國銀聯總公司辦公室助理主任、副主任、董監辦副主任; 2006 年 4 月至 2010 年 2 月,中國銀聯安徽分公司籌備組負責人、黨組書記、總經理; 2010 年 2 月至 2010 年 9 月,中國銀聯總公司戰略發展與法律合規部總經理; 2010 年 9 月至 2017 年 11 月,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行長; 2017 年 11 月至 2021 年 4 月,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1 年 4 月至今,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截至目前,有關方面尚沒有通報對吳學民調查的結果。

前徽商銀行董事長李宏鳴   圖翻攝自無為輝村鎮銀行官網

前徽商銀行董事長吳學民   圖翻攝自搜狗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