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6)日起在封閉群組內轉傳三段影片,內容是有關計程車張貼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廣告貼紙即可獲得200-500元的對話,林競辦陸續接獲民眾來訊詢問,為避免社會困擾,造成不必要的困擾,林競辦今特發新聞稿澄清來龍去脈。

林競辦於9月27日與四位計程車司機簽訂《車身廣告租賃協議書》,以兩個月為期,每台計程車1500元的廣告費用,請計程車司機代租下500輛計程車的車尾空間,張貼廣告,租約至11月25日止。雙方協定內容有白紙黑字為契約,內容並無不法。

林競辦於選舉期間廣告需求,除了計程車業者租賃廣告,也向公車廣告業者、看板廣告商租賃廣告版位,網路上以訛傳訛的影片,已經造成支持者的困惑,林競辦呼籲接獲影片的民眾,停止轉傳,勿再杯弓蛇影,也可以適時協助澄清。

至於計程車業者為何提供與合約內容金額不符的廣告費用,又指僅需拍照,不須張貼,林競辦正要求業者提供合理說法,如果有違約情事,不排除提前解除合約。

林競辦正要求業者提供合理說法,如果有違約情事,不排除提前解除合約。   圖:林競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