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導,印度競爭委員會(CCI)今(21)日指控Google透過Android系統濫用其市場支配者地位,以保護集團旗下其他軟體,如Chrome和YouTube,因而判罰款1.62億美元(約52億台幣)。
研究機構Counterpoint Research數據顯示,在印度6億部智慧型手機中,有97%搭載的是Google的Android系統。CCI要求Google改變手機廠商與Android之間的商務協作安排,同時限制Google與手機廠商的收益分享,認為其妨礙市場競爭。另外,CCI仍在審視Google在智慧電視與應用程式商店支付系統等領域,是否濫用市場支配者地位。
CCI在2019年開始調查Google與Android之間的反壟斷情況,調查結果與歐盟的指控相似,今年9月歐盟反壟斷機構向Google罰款50億美元(約1600億台幣)。此外,美國德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昨(20)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德州已對Google提起訴訟,稱其涉嫌在未經適當同意的情況下收集數百萬德州人的生物特徵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