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稱消基會),安排年滿18歲的工讀生穿著高中學生制服以「喬裝測試」方式至販賣菸品場所買菸,測試結果發現全台整體販菸場所違規賣菸率為33.4%,檳榔攤違規率為45.4%為最高。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呼籲,禁菸年齡由18歲提高至20歲,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罰鍰上限則由新台幣5萬元提高至25萬元,販賣菸品者須特別注意。

消基會為測試商家是否主動確認穿著學生制服或疑似未滿18歲的購菸者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直接拒絕賣菸品。111年4月至7月安排年滿18歲的工讀生穿著高中學生制服以「喬裝測試」方式至販賣菸品場所買菸,測試期間,在全國22個縣市共抽測440家菸品販賣場所,包括: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超市或大賣場、一般商店、檳榔攤。

喬裝測試結果顯示,整體販菸場所違規賣菸率為33.4%(110年4月至10月測試440家之違規賣菸率為33.5%),各類場所之違規率由高至低為(如附件圖表):檳榔攤違規率為45.4%、一般商店違規率為40.7%、連鎖超市或大賣場違規率為25.7%、連鎖便利商店違規率為17%。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呼籲,販賣菸品的商家加強員工法規認知訓練,避免違法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

國健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吸菸青少年取得菸品來源,以自行買菸為主(國中42.3%,高中職67.8%),而購菸場所國中學生以雜貨店及傳統商店為主(36.1%),次之為檳榔攤(25.2%);高中職學生則以便利商店為主(53.8%),次之為雜貨店及傳統商店(25.2%)。另有59%的國中吸菸學生表示在購菸時未被拒絕,而高中職吸菸學生則達69.4%未被拒絕購菸。

國健署衛生局及連鎖商店(賣場)總公司,請衛生局加強稽查及輔導,並請業者強化對從業人員的教育訓練,以落實法令要求。依據統計截至111年7月止,22縣市衛生局稽查菸品販賣場所共計14餘萬次,針對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共計裁處43件,罰鍰金額逾新臺幣35萬餘元。國民健康署呼籲菸品販賣業者遵守法規,對於商家違法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的情形,各縣市衛生局將持續列入年度稽查重點。

而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第1款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依同法第29條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目前送進立法院審議之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禁菸年齡由18歲提高至20歲,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罰鍰上限則由新台幣5萬元提高至25萬元。

吳昭軍署長則呼籲,各類販菸場所之業者可透過建立內部稽核機制、召開店長會議、辦理員工訓練等方式,加強第一線從業人員不賣菸給青少年的認知及責任,面對疑似未成年買家時,應落實販菸3部曲「問年齡、出示證明、告知法令耐心聆聽」,建構第一線攔截未成年購菸防護網,避免青少年購得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