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蘭州 7 日發生高空墜物砸中路人的意外,成關區鹽場堡社區晟農家院,一名老人遭高空墜落的「狗」砸中,不幸身亡。至今狗主人尚未出面表態。律師分析,需判斷狗主人是否存在過失,如果狗主人拒不出面,死者家屬將可對整棟樓的住戶追究責任。
《中國青年報》旗下媒體《青蜂俠》報導,7 日,蘭州一名老人遭「高空墜狗」砸中身亡,當地社區稱狗主人尚未找到。8 日上午,蘭州市公安城關分局向記者表示,調查情況不便透露。
《青蜂俠》引述知情人士透露,被砸中的老人年約 55 歲,該狗已經進入樓棟中長達一周的時間,樓層、窗台都能看到狗腳印。
陝西浩公律師事務所趙小東律師分析,此案件中,狗主人是否須要負起刑事責任,需要先判斷其是否存在過失行為,如果沒有採取措施關閉門窗、沒有管理好狗的活動,導致狗從高樓墜落砸死居民,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最重可依過失致死罪、過失重傷罪起訴。
趙小東也指出,如果狗主人有盡到管理責任,但因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導致狗墜樓,則屬於意外事件,狗主人只需要負擔民事賠償即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趙小東也提到,如果最後找不到狗主人,死者家屬可以起訴整棟樓的業主和租戶追究責任和賠償。
北京中聞律所譚敏濤律師也分析,如果該砸傷人的狗,是小區的流浪狗,則應由原飼主負起責任,難以找到原飼主的情況,則由「管理人」即平時餵養流浪狗的人,負起賠償責任。如果是放任動物流浪、未牽繩,物業公司也需要負起一定責任。

知情人士透露,該狗已經進入樓棟長達一周,多處都見過狗腳印。 圖:翻攝自紅星新聞